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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6 阅读量: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苏人社发〔2025〕21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5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选推荐工作,为确保按期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和条件

1、申报人员应当是聘用在我省实行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人员。省管领导人员(包含“双一流”高校)拟兼任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需另附《省管领导人员兼任专业技术岗位审批表》一式5份。省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或者具备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资格人员调入我省的,其聘用资格需重新申报认定。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一般不得申报。

2、加强对申报人员综合素质的考察。申报人员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优良,恪守诚信,认真履职,践行科学家精神,献身科学研究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领导能力,专业技术工作方面业绩显著,无不良诚信记录。各单位务必就申报人员德能勤绩廉等综合素质进行认真考察。所受处分期限未满的,涉嫌违法违纪或其他重大问题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定论的,近5年内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档次的,不得申报。

3、申报请参照苏人社发〔2025〕21号文件附件1中所列条件,但不仅限于其所列条件,做到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帽子”、不唯论文、不唯项目,注重业绩导向,向基层、一线人员适当倾斜。

4、规范申报材料。申报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分别规范装订,申报表和汇总表需加盖印章并附电子版;证明材料应当包括申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聘用手续、延迟退休及申报条件等复印件;汇总表中的申报条件罗列应简明扼要,名称、单位、时间、等次、排序等基本要素齐全;表格填写的内容,均须附有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课题)原则上应当已经完成,并附结项(结题)证明,每套表格和附件内容必须统一;保密项目、课题及成果等应有相关证明。

二、推荐程序

1. 个人申报,学院汇总提交;

2. 学校汇总审核及专家推荐;

3. 学校公示;

4. 报上级部门评审。

三、材料要求

1. 《江苏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资格推荐人选汇总表》报送EXCEL电子文档至指定邮箱。

2. 《江苏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资格申报表》,用标准A4纸打印,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并提供2寸电子版照片。

3. 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聘用手续或者相应证明材料、延迟退休及申报条件等复印件)

4、申报材料目录(按附件5中江苏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

二级岗位聘用资格申报材料目录格式填写)。

四、报送时间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25年9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到学院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lj@szut.edu.cn。


      苏州工学院商学院

        2025年8月25日

附件:

附件1-江苏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资格申报条件

附件2-江苏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资格申报表

附件3-江苏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资格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4-学科分类与名称

附件5-省管领导人员兼任专业技术岗位审批表

   附件6-申报材料袋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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