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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2 阅读量:


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和《苏州工学院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苏工委〔2025〕56 号) 、《苏州工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苏工人〔2025〕2 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和年度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2025年底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含事业编制人员、双聘人员、人事代理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的教职工,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二、考核内容和档次

(一)师德考核

教职工师德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1-1)。

(二)年度考核

1.教职工年度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建议各二级学院(部)在认定“社会服务工作量”时,将资助育人、心理辅导、就业工作等育人工作纳入其中,给予一定的社会工作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2-1)。

2.聘用在管理岗、其他专业技术岗、工勤技能岗的教职工的年度考核采用量化考核,满分为100分。具体考核要求见《苏州工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苏工人〔2025〕2 号)第六条。其中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本单位聘用在管理岗、其他专业技术岗、工勤技能岗人员(不包含处级领导干部)开展服务对象测评工作,测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人,具体服务对象由各单位根据业务范围及服务对象类型分层确定,原则上服务对象中有面向学生的应涵盖学生群体。服务对象测评表样表见附件2-2

3.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同档次应当具备的条件见《苏州工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苏工人〔2025〕2号)第七条和第八条;特殊情况的处理见文件第十九至第二十五条。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三、考核时间安排

1.2025年12月11日,学校布置考核工作。各二级党组织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布置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并组织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考核相关文件和政策规定。

2.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16日,个人总结,填写《苏州工学院教职工师德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2)和《苏州工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3)。

3.2025年12月17日-2025年12月25日,师德考核个人述职,综合评议。各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在个人总结、民主评议、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情况,给出对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并告知结果,最后公示5个工作日。

4.2025年12月26日下班前,提交师德考核材料。以“学院名+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命名将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Excel)及签字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jsgzb@cslg.edu.cn,若综合评议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请将相应的师德考核登记表扫描版发至上述邮箱。

5.2025年12月29日-2025年12月30日,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提交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2025年12月17日-2026年1月4日,年度考核个人述职,综合评议。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表,签署审核意见,根据考核人员的履职实绩并参考民主测评情况或量化考核结果确定考核档次并公示5个工作日。

7.2026年1月5日下班前,提交年度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汇总表(附件2-4)和服务对象测评汇总表(附件2-5)纸质版提交至知新楼402室,年度考核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名+年度考核汇总表”命名并发送至邮箱:cslg402@163.com。

8.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7日,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审核考核登记表,签署审核意见。

9.2026年1月8日-2026年1月10日,人事处汇总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报学校审定。

10.2026年1月中下旬对年度考核拟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档次的,学校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对在考核中被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不服的,可按照《苏州工学院教职工申诉处理暂行办法》(苏工〔2025〕8 号)等相关规定申请复核、申诉。

11.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周,请各二级党组织将师德考核登记表纸质版提交至知新楼405,由党委教师工作部存档。

12.2026年3月,人事处将汇总的全校教职工考核结果上报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四、考核优秀指标的分配

1.教职工师德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0%。若教职工在考核年度内不在岗时长超过3个月,则其当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不得评定为优秀档次。各单位推荐师德考核优秀档次人员须填写考核表中的“师德师风突出事迹”,不少于800字。机关各党支部按照比例推荐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员上报,由机关党委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最终确定综合评议结果。

2.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原则上按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应参加考核人数的20%(向下取整)进行推荐,处级领导干部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专职辅导员的考核,按照《苏州工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苏工委〔2025〕13 号)实施,优秀指标单列,由学生处负责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报送人事处。二级教学单位优秀档次人员应向一线教师倾斜,管理岗位优秀档次的人员原则上应不超过参加考核的管理人员总数的20%。部分机关部门人员较少,采用年一个名额或三年两个名额的方式综合考虑优秀名额。

五、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说明

《苏州工学院教职工师德考核登记表》和《苏州工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归个人人事档案,请教职工下载附件中的考核表,学校不再统一印发考核表,按人事档案归档要求,考核表一律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凡涉及签字之处一律手工填写。若有教职工需手工填写考核表,请本单位考核小组负责帮助打印考核表。应归档要求,手工填写考核表的请用黑色钢笔或水笔填写。                                    

苏州工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5年12月11

附件:1.2025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材料

          2.2025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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