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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27 阅读量: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平稳运行,现就开学初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安排及要求

1.所有在校学生于3月1日返校报到,3月2日(周一)正常开展教学。

2.任课教师要提前备课,上好“开学第一课”,严禁出现空堂及自习现象。

3.任课教师须严格按照教务系统内课表组织教学。本学期课表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变动者,须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4.有序开展校内实验、实训、上机等实践教学。提前做好实验教学准备,完成实验室检查、教学任务安排、实验设备调试及实验材料准备等工作,确保实验教学规范有序进行。

5.加强校外实习、实训组织管理。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制定实习实训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实践教学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其它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认真做好学生学籍注册工作

1.学生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所在教学单位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2.开学报到后,及时开展学籍注册工作,对未按时报到注册的学生要全面排查摸底,做好信息反馈与跟踪。

3.转专业学生按照教务系统内更新后的学院、专业、班级信息报到注册;转入学院要做好转专业学生的报到及学籍注册工作,并协助学生完成课表更新、已修学分认定等事宜。

(二)规范开展期初缓考工作

期初缓考考试定于开学第一周至第二周集中开展。各教学单位须提前将考试安排精准通知到每一位考生,引导学生科学备考。考试组织须严格对标期末正考标准,严明考风考纪,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合理安排重补修工作

开学第一周进行学生重补修选课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至全体教职工,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新学期各项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教务处    

2026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