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平稳运行,现就开学初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安排及要求
1.所有在校学生于3月1日返校报到,3月2日(周一)正常开展教学。
2.任课教师要提前备课,上好“开学第一课”,严禁出现空堂及自习现象。
3.任课教师须严格按照教务系统内课表组织教学。本学期课表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变动者,须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4.有序开展校内实验、实训、上机等实践教学。提前做好实验教学准备,完成实验室检查、教学任务安排、实验设备调试及实验材料准备等工作,确保实验教学规范有序进行。
5.加强校外实习、实训组织管理。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制定实习实训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实践教学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其它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认真做好学生学籍注册工作
1.学生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所在教学单位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2.开学报到后,及时开展学籍注册工作,对未按时报到注册的学生要全面排查摸底,做好信息反馈与跟踪。
3.转专业学生按照教务系统内更新后的学院、专业、班级信息报到注册;转入学院要做好转专业学生的报到及学籍注册工作,并协助学生完成课表更新、已修学分认定等事宜。
(二)规范开展期初缓考工作
期初缓考考试定于开学第一周至第二周集中开展。各教学单位须提前将考试安排精准通知到每一位考生,引导学生科学备考。考试组织须严格对标期末正考标准,严明考风考纪,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合理安排重补修工作
开学第一周进行学生重补修选课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至全体教职工,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新学期各项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教务处
2026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