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同学:
为着力培养和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展示苏州工学院学子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的青春风貌,决定开展2025年大学生年度人物风采展示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苏州工学院在籍本科生
二、推荐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三)品德修为高尚。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四)自身本领出众。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卫国戍边、文艺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五)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荣誉,个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3年1月以来)。
三、评选方式
各二级学院可推荐1-2人;学校组织相关评委结合学生事迹材料确定最终名单。
四、评选表彰
评选出的苏州工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含提名奖),授予荣誉证书,开展校内风采展示活动,并择优推荐上一级单位进行评选。大四学生获奖可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
五、材料清单
1.事迹材料。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以第三人称撰写不超过1500字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2年9月1日起算,不包含高中阶段的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突出事迹及所获荣誉等,文字要规范,主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突出事迹(模板见附件1)。
⒉.材料报送。个人事迹材料需在2026年3月3日前发至邮箱1042663855@qq.com。个人事迹材料为word版,不得在文档中插入图片。(材料模板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