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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本科生“综合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15  浏览:  打印正文

按照《苏州工学院本科生奖励办法》(修订)(苏工学〔2026)9号)等文件规定,此次评奖评优时间范围为2025-2026学年,对象为全体2023级、2024级和2025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一、综合奖学金评定

根据《商学院综合测评方案(2025版)》、《商学院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2025版)》,班级同学于9月17日24:00周四前向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提供《个人加分收集表》并插入加分证明材料图片(参见模板1)。(学院统一认定的加分明目见附件,其余加分由学生本人提供证书佐证材料,学科竞赛按照竞赛库目录见附件)

各班综合测评小组于9月18日周五24:00前完成《导入主观成绩样表》(参见模板2)【表格中要有全班所有同学姓名,没有加减分的填0】,班级辅导员和班级同学确认无误后,电子版以班号命名,9月20日前发邮箱1042663855@qq.com。同时打印纸质版(一个班级一张),班级同学签名确认,签名后的纸质版于9月21日周一13:00前交至弘道楼2509,9月22日24:00前系统中排出初定特、一、二、三等奖学金,后续经过学校部门、学工委审议,确定最终结果。

二、集体奖项评定(优秀班集体)

优秀班集体:优秀班集体的申报,需附800字左右事迹材料及班集体或班级成员所获荣誉佐证材料,9月27日前(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班长联系班级辅导员,由班长负责在系统中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