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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苏州工学院商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21  浏览:  打印正文

一、评审范围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审要求和条件

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和《苏州工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结合申报学生的基本条件和学生实际表现情况,认真组织评审。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要求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需在本学期最新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

三、名额分配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3700元,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分2700、3700、4700元三档。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有违纪处分除外)。

四、评审程序及要求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认真填写附件1《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10月23日12:00前报给副班长统计初审。主要审核比对困难生库名单。审核完后附件2(保存在一个文件夹)和附件1(每班汇总一份)以班级命名,于10月24日17:00前发到邮箱 2250664060@qq.com。

五、注意事项:

系统填报《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需按以下要求统一申报:

1. 申报表格为一张,单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中除申请人、院系领导、负责人签名必须手写外,其他为电子,可插入手写电子签名,表格由学院审核后打印,签字盖章后交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表格中“学院、专业”都填写全称,班级按照专业名称加年级班级规定填写,比如财务管理(单招)211。

3.表格中“人均月收入=家庭月总收入/家庭人口总数”。

4.表格中“申请理由”先选择家庭主要致贫原因,再简要描述申请原因,必须以第一人称填写,例如:以“本人”开头,首先以一句话概括整体表现。再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家庭经济情况(必要项)等方面(各方面之间用分号“;”隔开)进行描述,以“综上所述,特此申请国家助学金,望给予批准。”结尾,字数100以内。

5.表格中“院系意见”先自行填写:以“该生”开头,除写学生简要评价外,统一填写“根据国家助学金评审要求,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公示后,同意推荐该生申报。”

6.表格中不能使用冒号“:”和叹号“!”。

7.国助汇总表中的姓名、学号输入时单元格不要有空格,如“ 某某”应为“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