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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1 阅读量:


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函2026〕2号),现就我校2026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面向及类资助时长

奖学金面向社会各行业,主要资助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新兴专业、省重点产业学术带头人和业务骨干,资助各地、各行业重点和急需的课题研究、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将优秀的人才派往国外一流的大学或科研机构进修。奖学金包括高级研究人员、访问学者、课题组项目以及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奖学金资助在外时长为1-12个月的访学人员及在外时间6-12个月的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不接受赴国外攻读学位人员的申请。

二、申请人条件

(一)符合《苏州工学院教师公派出国(境)实施办法》。

(二)符合《2026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推荐简章》(附件1)的要求。

(三)本年度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项目。

(四)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不受2026年度教职工进修计划限制。

三、推荐注意事项及材料报送

(一)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是加快我校高层次创新人才、学术带头人培养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的需要,认真做好宣传和推荐申报工作。

(二)材料报送

1.个人填写《2026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按照各项目申请材料要求(附件2)提供完整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学院审核,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各学院(部)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附件3)。单位重点推荐人员,由单位在“单位意见”上明确签署重点推荐。

2.由各学院(部)填写《2026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

3.申请表中涉及的邀请函、外语成绩、相关证书及业绩成果均需提供复印件,按目录排序装订成册,所在学院审核签字盖章。

各学院(部)务必于424日前纸质申请材料和电子版申请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东湖校区知新楼407)。其中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可附封面、目录等,暂不装订);电子材料:汇总表(EXCEL版)、申请表(PDF版)、推荐意见表(WORD版)、支撑材料(PDF版)

联系人:丁艳,电话:52251166,邮箱:szk@szut.edu.cn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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