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我校各党支部委员会已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现就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换届选举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基层党支部设置,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进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换届选举工作
(一)党支部设置
1.在换届选举前,各二级党组织就下属党支部设置方案与学校党委组织部沟通,然后进行换届的其他准备工作和选举工作。
2.设置原则
(1)党支部设置应当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机构相对应。教师党支部一般按照二级学院(部)内设的教学、科研机构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按照年级班级或者学科专业设置。可以依托重点科研团队、课题组、实验室等设置师生党支部。机关部门的党支部一般按部门设置。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部门或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
(2)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3)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
(4)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设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纪检委员1人(兼)。学生党支部可根据需要增加至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各1人。
(5)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内委员随缺随补。
(二)党支部书记选配
党支部书记应为正式党员,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二级学院(部)教师党支部书记严格按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标准,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一般应为担任本单位行政职务的优秀党员教师;学生党支部书记可以由辅导员、党员领导干部、优秀学生党员等正式党员担任。机关职能部门党支部书记应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其他教工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部门正科职以上党员干部担任。
(三)换届选举程序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1.大会议程
(1)党支部书记作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进行审议。
(2)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形成并通过大会决议。
2.大会具体程序
(1)主持人(党支部书记)报告出席换届选举党员大会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宣布会议可以开始。
(2)主持人宣读党员大会议程。
(3)党支部书记作上届党支部工作报告。作完后主持人请大会审议,停顿几分钟问一下有没有意见和建议,没有的话鼓掌通过。
(4)进入选举程序:
首先通过选举办法。宣读换届选举办法(草案),通过选举办法;
通过(推荐)监票人、宣布计票人;
宣布将要产生的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名额和候选人名单,并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向有选举权的选举人分发选票,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指定顺序投票;
监票人、计票人当场清点收回的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分发选票,选举有效;否则选举无效);
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发放和收回选票情况以及各被选举人(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得票情况;
主持人向大会宣布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即委员当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列)。
(5)宣读大会决议。宣读后停顿几分钟问一下有没有意见和建议,没有的话鼓掌通过。
3.注意事项
(1)参加大会选举的代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2)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一半方可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相等,以不赞成票少者当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获得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按获得赞成票多少的顺序提出候选人,再次进行差额选举产生。
(3)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与组织部联系。
4.召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1)选举党支部书记。召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进行书记选举,党支部设书记1名。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等额选举办法进行,形成和通过会议决议。
(2)讨论确定委员分工。党支部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兼)。
三、完成时间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于5月27日前完成。完成后将《中共苏州工学院×××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统计报告单(一)》《中共苏州工学院×××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统计报告单(二)》《中共苏州工学院×××支部委员会关于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中共苏州工学院×××委员会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分工一览表》纸质稿交黄波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