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为确保本学期开学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报到与学籍管理
(一)返校报到时间
2023级、2024级、2025级学生于9月6日返校报到,9月7日(周一)开展教学。2026级新生于9月13日报到,其中专转本班级9月17日(周四)开始教学,其他新生班级10月5日(周一)开始教学。
(二)学籍注册与异动
1.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教学单位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2.各教学单位应及时开展学籍注册,对未报到学生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并做好信息反馈,具体注册要求参照《关于2026-2027学年学生缴费注册工作的通知》执行。
3.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到校的学生,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需办理休学、复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等手续的,请及时登录教务系统提交学籍异动申请。
二、教学运行安排
(一)课堂教学要求
1.任课教师应提前备课,认真上好“开学第一课”,严禁出现空堂及自习现象。
2.任课教师须严格按照教务系统内课表组织教学,本学期课表原则上不予变动;确需调整的,须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实践教学组织
各教学单位应提前做好实验、实训、上机等校内实践教学准备工作,完成实验室安全检查、设备调试及材料配备等工作,确保教学活动有序规范运行。校外实习实训方面,各学院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制定并优化工作方案,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按时有序保质完成。
(三)期初缓考与重补修
1.本学期缓考考试定于9月7日至9月18日进行,请各教学单位提前通知相关学生做好复习准备。
2.重补修选课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3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完成2027届毕业生毕业预审核工作,对有学习困难的学生加强选课指导,督促其按时完成学业。
(四)新生教材发放
新生教材定于9月14日发放,请各教学单位有序组织学生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学各项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到位,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