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苏州工学院院校研究课题是面向全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设立的应用型高等教育研究项目,本次课题申报旨在广泛调动全校研究力量,紧扣学校“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与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部署,围绕学校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开展应用研究,以高质量研究成果服务学校科学决策,为“十五五”规划落地实施和办学质量提升提供有力支撑。为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
(一)课题类别与资助额度
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资助经费分别为2万元和0.5万元。课题立项后先给予0.3万元启动经费,根据验收结项时成果的产出水平和影响力,再评选确定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并补齐相应课题经费。拟立项重点课题2-3项,一般课题若干。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1.申报课题的研究方向和内容须参照《苏州工学院第七批院校研究课题暨“十五五”规划院校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2),课题指南只是提供选题的方向领域,不是具体的课题申报名称,申报者可以在相关方向领域内自行拟定课题名称。
2.课题实行自愿申报,鼓励跨学院、跨部门、跨专业联合申报,可设立课题双负责人,经专家组评审后予以立项或委托立项。
3.课题研究期限为两年。
4.课题研究方法须基于校本调查和院校间比较,并结合高等教育发展理论,即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相结合。
5.按期提交中期和结题报告,结题需有正式发表的《工作研究》文章,重点课题负责人还需以第一作者提交符合高质量发展考核要求的学术成果1件,包括高水平论文、学术专著或省级及以上成果奖;或者同一课题获得省级及以上课题立项并取得结题证书,或者课题研究成果被市厅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含学校)采纳或批示;一般课题负责人还需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者课题负责人以课题研究成果申报获得市厅级(含学校)及以上成果奖励。
6.课题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只能参与1项课题,第六批院校研究课题验收未通过的课题主持人本次不得申报。
7.其他要求参照《苏州工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苏工〔2025〕15号)。
二、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部门、各学院认真组织、积极申报,并于2026年10月19日前,将纸质材料《苏州工学院院校研究课题申报书》(一式两份)、《苏州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一式一份)报送至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知新楼218室),同时将《苏州工学院院校研究课题申报书》《第七批院校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js@sz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52251116。
附件:第七批院校研究课题申报材料
高等教育研究所
高等教育研究会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