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度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办〔2025〕2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大学生2026年度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苏州工学院学籍在校大学生(包括在读、出国、休学、延长学年等)。常熟户籍大学生必须在学校参保,社区、村委会不予受理。
二、保险年度和缴费标准
(一)2026年度常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25年11月至2025年12月,凡在集中缴费期内办妥参保缴费手续的大学生,享受2026年度(2026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居民医疗保险有关待遇。
(二)本市区域内高校2026年度学籍在校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1240元。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22〕10号)文件规定,以下救助对象按规定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时享受保费补助,个人免缴医疗保险费,其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助:本市户籍的特困人员、低保人员、困境儿童、精减退职职工、低保边缘人员、困难家庭重病重残人员、支出型困难大病人员、临救大病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重度残疾人等。若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大学生在苏州大市以外认定为医疗救助对象的,应当由其身份相对应的生活保障(补助、待遇)领取(享受)地给予医疗救助,建议回相应身份认定地参保。
三、免缴人员审核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22〕10号)文件规定,由民政、总工会、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相关部门定期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供救助对象名单及基本信息,医保中心负责符合规定的医疗救助对象的登记,苏州大市内户籍参保大学生不再需要提供免缴证件材料。
四、参保缴费方式
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现一年级——四年级在读,以及学籍在校的出国、休学、延长学年的学生等)参保名单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9日。学校在“江苏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完成2026年度大学生的参保登记后,于2025年12月15日前,参保大学生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缴费。(缴费时间等学院具体通知)
(一)学校代收代缴方式
在学校提供的缴费二维码上进行扫码缴费(二维码提供时间另行通知)
(二)家庭共济代缴方式
江苏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也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为绑定的家庭成员缴纳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江苏省外学生不能使用家庭共济缴费方式)
以上方式请选择其中一个进行缴费,切勿重复缴费。
大学生在上述缴费期完成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五、缴费票据打印
需要打印《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的大学生可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8443/)选择自然人业务登录后,通过“地方特色-社保业务-社保费凭证-社保费缴费凭证查询”模块查询打印缴费凭证。
六、注意事项:
(一)凡在年度申报期内办妥参保缴费手续的大学生,享受2026年度(2026年1月至12月)居民医疗保险有关待遇。
(二)2026年度申报缴费期外,符合参保条件的大学生可以在结算年度内申请参加当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当月底前按全年标准缴费后,从次月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三)医保电子凭证使用。 大学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支付宝、微信等渠道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可在苏州大市内定点医药机构扫码结算。
(四)参保人员也可持社会保障卡刷卡就医,其中首次参保人员可按人社部门指定方式申领社会保障卡。
(五)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还可自愿投保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江苏医惠保1号”、“苏惠保”等政府指导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补偿政策
详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单。
重要提醒:国家医保部门不允许重复参保,建议学校学生不要在不同统筹地区重复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参保登记和医保待遇服务电话:12393 12345
医保缴费和票据打印服务电话:12366
社会保障卡相关问题服务电话:12333
学校咨询电话:52251873(卫生保健科)
商学院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