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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优秀毕业生”评定(第一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14  浏览:  打印正文

2026届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生”评定(第一次)现已正式开始。按照《苏州工学院本科生奖励办法》(苏工学〔2025〕3号)等文件规定,本次评选对象为2026届全日制在籍本科毕业生。


一、评奖项

优秀毕业生

说明:

①根据本届毕业生实际情况,目前可以申报的学生应当是大一(2个学期2次)、大二、大三学年综测(共4次,3年)均在班级前30%的学生。即已修读学年的每次综测都要符合条件

在填写申请理由时,对照申请条件逐条填写。

④体测成绩取体育部提供的三学年折算后成绩合格的学生名单。

⑤转本班学生因已有综测成绩不足2年,暂不能参加本次申报,参加大四下学期的评定。

、评定程序

1.此次“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在智慧学工系统中完成。(信息门户—业务系统—智慧学工)

2.“优秀毕业生”奖项由学生本人申请。如未在系统申报截止时间(11月16日晚24点)内提交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注意事项

根据学校制度文件,本次评定的表彰文件在2026年5月(大四下学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结束后一并印发。获奖学生毕业离校前如有违法违纪、考试(含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不及格、无法按期毕业或按期取得学位的情况,学校将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获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