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商学院学工之窗!

关于开展苏州工学院商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3  浏览:  打印正文

一、评审范围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评审要求

学院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国家奖 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5〕5 号)文 件精神和《苏州工学院本科生奖励办法》(苏工学〔2025〕3 号)有 关规定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结合申报学生的 基本条件和学生实际表现情况,认真组织初评。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0元。

三、评审条件

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 特别突出,上一学年度专业成绩排名、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10%,获 一次以上一等奖学金者。

注意:1.国奖条件中的综测和成绩均需达到10%,申报条件10%不 可将人数四舍五入;2、成绩排名、综合测评排名须准确有效;3.核对学号、姓名、身份证号等学籍信息。。

四、名额分配: 4人

五、评审程序

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须按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2024-2025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商学院》(见附件2),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定获奖学生名单和有关评审材料上报学生处审核。

六、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附件1(命名“姓名+身份证+材料名称”)+附件2+所填荣誉的证书照片,压缩包(命名“姓名+班级+国奖”)9月26日前发送至375528494@qq.com

七、注意事项:见附件